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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鉴定。本公司多年从事船舶加油鉴定业务,积累丰富经验,并拥有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鉴定人员。目前本公司在新加坡加油鉴定业务已占领约20%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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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料检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所属的东南亚区域性检验公司,经授权负责执行自新加坡及周边国家出口至中国口岸的法定废料装船前检验。所有自以上地区出口至中国的废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于装箱/装船前检验并获得本公司的检验报告后方可装运至中国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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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检验,包括石油及石油产品/化工品/矿产品/冶金和农副产品以及纺织品/电器产品/机械设备/轻工品等各种进出口商品,本公司都可依照贸易合同或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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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及容量计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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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鉴定业务,包括船舱清洁,密固,适载条件及冷藏舱的温度检验;货物的残损鉴定;船舶承租,退租鉴定;监装监卸;集装箱货物的装箱/开箱鉴定,包括开封和封识;出具产地证书及其他有关贸易关系人委托的检验鉴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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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的代理,办理各种委托检验,并与国际许多检验机构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及相互委托业务关系,如日本海事检定协会,日内瓦通用公证鉴定公司,英之杰检验及化验公司,新日本检定协会等。
委托办法:
- 可贸易关系人可以函电,传真或电邮向本公司办理检验鉴定委托业务。
- 与本公司签订各种形式的检验委托协议,以代替逐批委托。
- 在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中明确规定由本公司对有关商品进行检验。
凡办理委托检验/鉴定业务,委托方须提供货物的详细情况,检验要求,及其它检验所需的有关文件副本,如合同/提单/发票/信用证,以及检验地点及日期等要求。 |